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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
草拟发贴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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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开水瓶
时间:
2011-3-1 12:54
标题:
草拟发贴标准
某小朋友说:“买得起新显示器或者笔记本再对别人指手画脚吧”,本穷鬼草拟了个标准。
1.资产在100万以上,才能发主贴。
2.资产在50万以上,才能跟贴。
3.资产在10万以上才能围观。
4.资产在10万以下的,自觉注销ID。
请各会员提供银行对帐单,请管理员发放论坛权限。
作者:
东方星雨
时间:
2011-3-1 13:00
完了,要注销ID了
作者:
东方星雨
时间:
2011-3-1 13:01
标题:
回复 1# 的帖子
不好意思,跟帖了
作者:
安心
时间:
2011-3-1 13:07
要被注销ID了,估计
作者:
flylight
时间:
2011-3-1 13:14
要被注销了
作者:
flyingbird
时间:
2011-3-1 13:23
原帖由
flylight
于 2011-3-1 13:14 发表
要被注销了
作者:
whhuazi
时间:
2011-3-1 13:37
提示:
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作者:
skycms
时间:
2011-3-1 13:54
注销i~
作者:
xinger
时间:
2011-3-1 13:56
自觉注销
作者:
秋上书
时间:
2011-3-1 14:13
资产不足,正在注销……
作者:
geyunbing
时间:
2011-3-1 14:15
提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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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
大飞机
时间:
2011-3-1 15:20
··我去睡觉了啊
作者:
moto72
时间:
2011-3-1 15:25
我拉信用卡跟的帖
作者:
狒狒
时间:
2011-3-1 18:02
提示:
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作者:
yansthisisit
时间:
2011-3-1 20:18
注销!
作者:
Jouleken
时间:
2011-3-2 00:27
提示:
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作者:
eben
时间:
2011-3-2 23:36
完了,要注销ID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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